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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万"运作费"背后的司法暗涌一字之差引发的权钱迷局与救赎悲歌

作者:法治与维权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8-28 06:31
摘要:本网讯:厦门市民王仁跃的举报信摊开在桌面时,290万元的转账记录与78个霉变的爱马仕包,共同拼凑出一幅令人心惊的图景——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公信力的光环之下,疑似存在一条由退休检察官牵线、缉私官员站台、商人运作的权钱交易链条。这份摁下鲜红指印的实名举报

 本网讯:厦门市民王仁跃的举报信摊开在桌面时,290万元的转账记录与78个霉变的爱马仕包,共同拼凑出一幅令人心惊的图景——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公信力的光环之下,疑似存在一条由退休检察官牵线、缉私官员站台、商人运作的权钱交易链条。这份摁下鲜红指印的实名举报,不仅是一位父亲为子伸冤的血泪控诉,更成为拷问司法廉洁底线的尖锐探针。

    绝望的"救赎":从司法程序到金钱博弈 

    2024年春节刚过,厦门同安的老房子里还残留着年节余温,王仁跃却已在焦虑中辗转难眠。他的小儿子王予因走私案一审判决下达,那份认定"一般立功"的判决书在他眼中重若千钧——他坚信儿子举报的走私线索完全符合"重大立功"法定标准。据王仁跃介绍,王予举报的魏嘉、孔嘉婷走私案涉案资金上亿,直接协助警方抓获3名主犯,完全符合最高法关于"重大立功"的司法解释。



   "我跑了检察院、法院,递交了五次材料,得到的回复永远是'已记录在案'",王仁跃的声音在举报信中带着哭腔。正是这种体制内申诉的绝望,让他坠入郑军编织的陷阱。2024年2月6日,在珠海,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郑军掏出三份"改判案例",指着其中"检察院退休领导介入"的备注说:"你儿子的案子,我让老戴出面,保证二审发回重审。"这位身兼高盛联赢实业与中艺拍卖董事长的商人,用珠光宝气的排场与"司法内部人"的话术,彻底击溃了王仁跃的心理防线。



    资金流水记录下这场绝望的豪赌:2月21日微信转账3万元、当面交付7万元现金;2月23日银行转账40万元;此后五个月内,17笔转账累计达290万元。王仁跃提供的微信记录显示,郑军的催促从"需要打点法官"逐渐升级为"斗门缉私局的陈某要50万好处费",而他像被抽打的陀螺,四处向亲友举债,甚至抵押了唯一房产。"当时想,只要能救儿子,哪怕砸锅卖铁也值",这份朴素的父爱,最终沦为权钱交易的祭品。然而郑军仅出具220万元白条,剩余70万元去向成谜。

    退休检察官的"权力变现":从司法权威到利益掮客

    原珠海市检察院退休干部戴朝桂的出现,让案件超越简单行贿受贿,触及司法系统最隐秘的腐败病灶。2024年2月23日郑军办公室的三方会面,被王仁跃悄悄录在手机里,那段3分27秒的录音如今成了关键证据。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戴朝桂的这句话,像锥子刺穿司法公正外衣。这位头发花白的退休检察官,曾在珠海检察系统任职三十余年,按郑军说法"门生故吏遍布公检法"。谈话中,戴朝桂详细询问案件细节后拍着胸脯保证:"缉私局的陈某我认识,他那边我去打招呼,立功认定的事,改过来不难。"



   微信聊天记录勾勒出戴朝桂的"运作轨迹":10月25日郑军留言"等老戴出差回来研究斗门缉私局的事";10月28日反馈"老戴约了检察院的人谈";11月21日又称"老戴去北京处理案件相关事宜"。这些碎片化记录,拼凑出退休官员将"职务影响力"转化为交易资本的完整链条。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李教授指出:"退休司法人员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社会危害性更甚,因为它摧毁的是公众对司法系统的整体信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戴朝桂与郑军的利益捆绑。郑军向王仁跃承认,支付给戴朝桂的70万元"活动经费"中,包含给陈某的50万元好处费。这种"退休官员牵线+在任官员收钱"模式,暴露出司法系统"旋转门"监管的巨大漏洞——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退休检察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但现实中,类似"戴朝桂们"仍在暗处游走,将司法公信力变现为个人财富。

    缉私局的双重失守:从案件侦办到财物保管的全链条崩坏

   斗门海关缉私局在案件中的角色,堪称司法程序失守的典型样本。王仁跃的举报直指两大核心问题:立功认定的蹊跷反转与涉案财物的离奇损毁。



    在立功认定争议上,缉私局向广东省检察院提交的《情况说明》存在明显瑕疵。该文件仅以"线索价值未达重大标准"为由否定重大立功,却未附任何评估依据。而王仁跃提供的其子举报材料显示,相关线索直接协助警方追缴赃款1200万元,完全符合最高法关于"重大立功"的司法解释。这种明显的认定偏差,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郑军口中"陈某已经是自己人"的暗示——那位收受50万元好处费的缉私局领导,恰是该案侦办负责人之一。

    涉案财物保管的乱象更显荒诞。78个爱马仕包自2021年3月10日被扣押,至2024年6月7日归还,非法超限扣押长达三年零三个月,最终因"保管不当"全部霉变。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易损毁物品必须采取保全措施并定期检查,但斗门缉私局不仅未履行义务,反而被指通过郑军索取好处费才予归还。王仁跃提供的照片显示,归还的包包皮革开裂、金属配件锈蚀,部分包内甚至长出霉斑,"他们连基本的保管常识都没有,更像是故意毁坏"。



    这种全链条程序失守,折射出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管真空。有不愿具名的海关系统人士透露,缉私部门因涉及大量涉案财物处理,历来是腐败高发区,"尤其是贵重物品扣押,缺乏第三方监督,很容易成为权钱交易的载体"。而本案中,从立功认定到财物归还的每一个环节,都疑似被权力与金钱的黑手操控。

    法律的利剑与制度的补丁:正义如何穿透迷雾

   从法律层面审视,涉案行为的违法性已清晰可辨。戴朝桂的行贿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贿罪构成要件;斗门缉私局领导收受5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则触犯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2023年《刑法修正案(十二)》特别强化对司法人员行贿的惩处力度,明确"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从重处罚,为本案后续追责提供更严厉的法律依据。

   但比个案追责更重要的,是制度漏洞的填补。其一,需建立退休司法人员"从业禁止"清单,明确禁止退休后在原辖区参与案件运作,斩断"权力余温"的变现渠道;其二,应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引入公证机构对扣押物品全程监管,杜绝"保管不当"背后的利益输送;其三,要强化举报人保护制度,王仁跃在举报后多次收到匿名威胁,反映出当前举报人保护的薄弱——唯有让举报人敢于发声、安全发声,才能筑牢司法监督的群众防线。



   如今,王仁跃的家庭已濒临破碎:儿子获刑十年,290万元债务压得他喘不过气,妻子因精神崩溃住进医院。那张220万元的借条成了他唯一慰藉,却也像个嘲讽——郑军口中"戴朝桂花掉的70万",究竟是行贿款还是被瓜分的赃款,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在举报信末尾,王仁跃写下这样一段话:"我不求法外开恩,只求我的儿子能得到依法认定的重大立功;我不盼天上掉钱,只望那些吞了血汗钱的人受到惩罚。"这句朴素诉求,道出每个公民对司法公正的基本期待。当290万元打了水漂,当霉变的爱马仕包成为司法失守的见证,我们期待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裁决,更是那道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能够真正坚不可摧。

    海关缉私局涉嫌违法披露案情当事人遭报复追责诉求强烈

   据王仁跃透露,2025年4月22日,斗门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陈燕星带领拱北海关缉私局法制、督察等5名工作人员,在未依法告知其本人及家属的情况下,通过厦门市政法委对接,于厦门市同安区委政法委召开会议。会上,陈燕星擅自向同安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及与会人员详细通报其子涉案信息,此举被指严重违反执法程序。

    王仁跃强调,该案属公民个人行为,与本人单位及职务无任何关联,被举报方将案件信息扩散至非侦办机关的地方党政部门,已超出法定信息知悉范围。此次违法披露造成多重后果:本人及家庭在当地遭受持续性名誉侵害,职业声誉被不当关联;夫妻二人因心理创伤患上不同程度抑郁症,需长期接受专业心理治疗;更引发公众对法治环境的信任危机。




    从法律层面看,陈燕星等人行为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违反《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关于隐私保护的条款;同时涉嫌滥用职权,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王仁跃提出多项合理诉求,包括对违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立案调查、依法追究陈燕星的领导责任及法律责任、协调涉事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等。他明确表示,将根据处理进展适时启动刑事控告、行政诉讼及民事赔偿诉讼等法律程序。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此过程中竟出现泄露并公开公民隐私的恶劣情况。原本正常的问题反映,被恶意曲解为"滋事",这显然是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原则,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目前,王仁跃已向中央巡视组举报,事件进展仍在发酵中。这场由实名举报掀起的司法风暴终将驶向何方,家属正屏息等待。此前,媒体曾以《广东珠海:走私案举报人立功认定引争议被指海关缉私局失职渎职》为题报道此事,案件核心争议就在于"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的认定问题,因办案机关未将相关材料移交检察院,导致法院作出对王予不利的判决,引发家属强烈不满。这起由"一字之差"引发的司法争议,最终演变成牵扯多方的权钱交易迷局,更凸显了司法程序严谨性与司法廉洁建设的重要意义。

    律师评述: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基石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叶国强律师: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本案折射出的多重问题值得深思。司法活动的生命线在于公正,而公正的实现离不开严谨的程序规范。无论是立功认定的证据审查,还是涉案财物的扣押保管,每一个环节都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退休司法人员的履职边界问题则一直是制度关注的重点。法律不仅要求在职人员廉洁用权,也对退休人员的行为作出约束,这既是对司法权威的维护,也是对公众信任的守护。任何试图利用“过去的权力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与司法廉洁的要求相违背,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审视。

    同时,涉案财物管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的保管程序既是对财物价值的保护,更是对执法公信力的维护。引入第三方监督等机制,能够有效弥补内部监管的不足,从源头上减少利益输送的空间。

    此外,举报人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完善相关保护制度才能让更多人敢于对违法行为说"不"。 

    须知,法律的威严不仅在于对违法者的惩处,更在于对制度漏洞的及时修补。唯有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才能真正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编辑/金枪)


责任编辑:法治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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